工程督導
A. 職位描述: 主要負責協助設施管理及工程團隊維持物業或設施的日常良好運作。此職位需處理日常的巡視、基本樓宇保養(如水喉、泥水、油漆及木器等),並作為工程督導需要帶領團隊並指示下職完成日常維修,協助監察外判承辦商,確保整體運作環境的安全及舒適。
B. 職位職責:1. 每月定期巡視地方及保養事項,紀錄損壞情況及每日定時量度室內冷氣溫度;2. 負責進行一般水喉,泥水,油漆及木器維修工作;3. 協助監察承辦商的保養,維修及改善工程進度;4. 日間當值。
C. 職位要求:1. 學歷及語言: 學歷不拘,但需具備基本中文讀寫能力,能書寫簡單工作紀錄;2. 工作經驗: 具備最少 3 至 35年物業維修、裝修或設施保養的相關工作經驗;3. 專業資格: 必須持有有效之「建造業安全訓練證明書」(俗稱平安咭)及電業工作人員A級或以上;(如持有相關之認可技能測試證書或建造業工人註冊證者將獲優先考慮);4. 技能要求: 熟悉一般水喉、泥水、油漆或木器等實用維修技巧;具備基本冷氣及機電常識者更佳;5. 個人特質: 工作態度盡責、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能獨立處理日常維修及跟進承辦商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