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i)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永久居民,
在香港合法僱用;
(ii)持有香港大學學士學位或上學歷或同等學歷,尤以藝術/人文学科/文化研究/通訊/公共關係/社會科學/旅遊和活動管理或相關領域為佳;
(iii)良好的中英書面和口頭表達能力(符合香港中學文憑考試(HKDSEE)的中語和英語語言能力要求,達到第5級或以上;或香港高級水平考試(HKALE)的中語和文化、中語和文學以及英語使用科目的C級或以上;或普通招聘考試(CRE)的英語使用和中文使用科目的第2級或同等學歷)
(iv)熟悉場地預訂程序和在表演場地的活動運作,
(v) 至少擁有三年(3)年全職工作經驗在項目規劃/表演藝術/娛樂業務/旅遊景點、設施和或場地管理領域,並在管理/監督/職員層級或相關職位上具備工作經驗,尤以休閒和文化服務部門(LCSD)或文化、體育和旅遊局(CSTB)為佳;(vi)熟練使用MS Word、Excel、PowerPoint和中文文字處理軟體;
職責:
(1)擔任值班經理,監控日常運作和節目,處理查詢/投訴和緊急情況;
(2)協助處理預訂申請,起草預訂文件和批准會議記錄,以使用場地的主要設施。
(3)協助運作線上申請系統(e-APS)和電子預約申請處理系統(CCMS)進行資訊驗證、資料驗收。
(4)回答公眾的預訂查詢,包括電子郵件和電話。
(5)處理租戶的票務事項,包括URBTIX活動的設置和宣傳;
作為租戶、場地和LCSD票務辦公室之間的代理。
(6)在招聘設施中擔任節目主管,與各利益相關方和內部部門溝通,確保活動的執行。
(7)協助採購場地所需的貨物、服務和技術系統,與供應商協調,起草規格。
(8)進行場地運作研究,並協助制定管理指導原則和運作手冊。
(9)執行高級官員指派的其他任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