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協調員II(s)
工作描述
受任者將負責(a)為團隊提供行政支援;(b)管理研究資金,並協助準備和提交grant提案;(c)為學術人員提供秘書支援;(d)與大學的學術部門和行政單位以及外部各方協調;(e)執行其他指派任務。
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i)學士學位或上學歷;(ii)流利使用英語和粵語(書面和口頭);(iii)至少3年的工作經驗;(iv)成熟的工作態度,具備良好的溝通和人際關係技巧;(v)能夠在最少監督下獨立工作;(vi)出色的分析和組織技巧,注意細節。在教育或醫療領域的工作經驗將是一個優勢。通過初選的候選人將被邀請參加書面測試。
最初將以1年合約聘任,續聘需視表現及雙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