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起草、審查並談判各類商業合約,包括但不限於:知識產權許可與合作協議、KOL/MCN 合約、電影及內容製作/採購協議、技術開發與數據服務協議、電子商務平台及供應商合約等。
為各業務部門(內容製作、產品、市場、營運)提供每日法律諮詢,為新產品發佈(如「先知命局」平台)提供合規指導和風險評估,營銷活動、數據私隱保護等。
參與管理和保護公司的全球知識產權資產,制定知識產權策略,處理版權/商標註冊、維護、許可及侵權糾紛。
協助建立和更新內部合規政策和程序,以滿足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和監管要求。
管理外部律師,提供潛在訴訟和爭議解決的策略建議,並控制相關費用。
要求:
持有香港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法學學士(LLB)或更高學位,並必須持有有效的香港執業律師證書(Law Practising Certificate)
具備3至5年相關經驗,且有在法律事務所或科技、媒體或娛樂行業內部法律崗位的經驗者優先。
熟悉知識產權法、合約法、廣告法及基礎公司法;對數字經濟和內容產業有濃厚興趣。
具備出色的英文和中文書面及口頭溝通能力,能夠用商務語言提供清晰的法律解決方案。
積極主動,具備強烈的商業判斷力,能夠獨立處理多項任務。